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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 “普惠托育、托幼一体、社区托育”,聚焦托育关键词

在三胎政策的全面推进下,高质量婴幼儿照顾服务、养育成本减负成为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普惠托育早已是大势所趋。
 
两会期间,各地就托育行业的相关发展做出一系列建议,想掌握行业最新动向,赶紧跟着开普俊梦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北京:发展普惠托育,鼓励幼儿园探索托育一体化
 
目前北京与大多数省市一样,存在着按国家指标要求,托位总量不足,但是现有托位存量又相对过剩的情况。
 
根据调查显示,托位相对数量过剩,这与家庭对送婴幼儿入托的理念和需求尚未普遍形成有关。除此之外,也与高昂的托育费息息相关。
 
北京市人大代表、民盟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专职副主委陈巴黎建议,政府部门应继续坚持公益、普惠发展的基本方向,将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畴,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与建设,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实验幼儿园总园长朱敏建议,根据北京各区的人口出生率,及时调配空闲幼儿园资源转移托育,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进行“托育一体化”探索与发展。

 
大连:推动托幼一体化建设,调整托育收费价格
 
市政协委员戴蓉在调研中发现,0~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存在很大空间。如果能建设以社区为依托的婴幼儿托育机构,鼓励有能力的社会力量开展托育服务,并给予托育家庭一部分托育补助,减轻家长经济负担的同时,解决婴幼儿养育的后顾之忧。
 
民盟市委会建议大连市积极推动托幼一体化的建设,即托育(托班)、幼儿园教育一体化,体现的是“养与育”的结合,兼容专业看护和科学早教。
 
落实多元办托育的思路,在规范监督体系的前提下,通过税收抵扣等政策鼓励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以多种形式举办普惠性或福利性托育服务机构。
 
探索建立公共财政、社会参与、家长合理分摊成本的托育服务成本分摊机制,适时适度地调整公办机构的收费标准以及公布民办机构的收费指导价格,既保证托育机构举办者的积极性,也切实减轻家长的育儿成本。
 

佛山: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公办幼儿园设托班
 
佛山市政协委员、市第二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杜兵重点关注婴幼儿群体的养育问题,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参照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先进经验,建议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顶层设计,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部门的协同和综合监管,同时建议成立佛山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由市卫健局主管负责托育机构的卫生评价体系,以及人员管理和培训等工作,解决家长们最关心也最为担心的婴幼儿安全和健康问题。
 
第二,建议公办幼儿园设立托班,通过专项招收辖区婴幼儿,并进行财政专项拨款,发展托幼一体化模式,并探索在企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和高校建设员工福利型托育机构。
 
第三,建议发展社区普惠模式,以社区为单位,建设社区普惠托育点,扩大学位供给,出台普惠政策,降低养育成本。

 
合肥:合理布局社区托育服务点 发展普惠托幼服务体系
 
当前,双职工家庭父母工作较忙,如何照护好3岁以下幼儿,成为年轻父母的痛点。在今年合肥市两会上,围绕托幼的教育热点话题,市政协委员带来了建议。
 
首先要制定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计划,依照“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提供6万个托位的规划,参考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在“十四五”期间构建起完善的托育服务体系。
 
同时,在降低托育成本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依据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分等次给予专项奖补;落实好托育机构水电气及场地租金等优惠政策;通过发放家庭育儿补贴、专用消费券、落实育儿假等方式,减轻家庭育儿成本。
 
在扩大托育服务中,挖掘现有幼儿园资源,延长学前教育服务链条;合理布局社区托育服务点,采取共建共享的方式提高使用效率,鼓励物业管理公司延伸开展服务,鼓励教培机构转型托育服务;探索家庭互助式托育路径,鼓励企事业单位为在职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黄冈:加大托幼财政投入,托管机构按两种情况分类登记
 
随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施行,关于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已不仅仅是父母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
 
市政协委员、市妇联副主席徐菲建议,加大对3岁以下托幼事业的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托幼、托育;因地制宜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等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建设素质优良的托幼服务队伍;开展婴幼儿看护人科普宣传全覆盖活动,为0-3岁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落实在社区推广建立幼托试点,缓解社会压力,解决育龄妇女后顾之忧。
 
人大代表张鄂提出《建议尽快出台政策,对校外托管主体进行监管》意见建议。黄冈市教育局回复,托管服务类机构按照两种情况分类登记。
 
一是 3 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根据《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的,向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
 
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的,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辖区内已登记托育机构的备案。
 
二是幼儿园外托管服务和中小学校外托管服务,这类机构只能提供接送、休息、看护服务,不可从事课余辅导、教育培训、餐饮、住宿类业务,所以可以直接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如若涉及后置许可事项,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办理相关许可。

 
厦门:加大托育政策扶持力度,设置多样化托育点
 
市政协医卫界别提交了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发展 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的提案,提案中提到,当前厦门市托育服务面临着需求不断扩大、投资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着托位缺口大的挑战。
 
市政协委员吴启锋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参考给幼儿园提供生均经费补贴或实施托育分级补助的办法,给普惠性的托育机构类似的政策。而且,相关部门可以考虑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内,设立托育班,满足家长们就近入托的需求。鼓励生源不足的民营幼儿园,举办普惠性的托育机构。
 
除了利用现有的幼儿园来增加普惠性托位外,一些人大代表也提出,可以探索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形式,比如鼓励社区或者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设置多样化的托育点。
 
市人大代表姚莉娜建议:在每个社区里面进行组织,设置临时托,有条件的企业以及有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可以设置2-3岁的托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