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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资讯 | 广州发布托育卫生规范,南京托育单次缴费不得超过3个月

广州

全国首个托育市级地方卫生规范发布

 

近日,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编制的广州市地方标准《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并将于2022年11月30日实施。

 

 

此标准是广东省首个托育机构卫生保健领域的地方标准,填补了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领域的标准空白,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规范》适用于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专门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提供全日托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提供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南京

托育机构单次缴费不得超过3个月

 

近日,2022修订版《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发布,最重要的变化就是明确了价格公示表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明确了价格公示的样式、内容等,提出了按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和按天、月、季度分别报价的方式。

 

合同范本中关于缴费、退费标准的条款更加细致,例如“实际发生费用按实际入托时长多退少补”、“单次缴费不超3个月”,并对实际入托非整月/季度时的计费标准进行了约定。

 

合同范本对“退费”按责任归属和不可抗力等情形作了分类说明,并明确了具体的计费、退费规则。修订后的“退费办法”,对各种原因造成的退费都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消费者和托育机构的理解和操作。

 

此外,合同范本还增加了一些具体约定,如“保密事项”中,增加了机构可以向家长展示婴幼儿图片、视频等情形;“争议处理”中,增加了提交仲裁的途径,并将争议处理途径设置为可选项,由机构和消费者自行约定等。

 

上海

托育立法,2023年正式实施

 

11月23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分十章六十九条,从总则、规划与建设、设立与管理、保育与教育、从业人员、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支持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这是首部探索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整合立法的地方性法规。作为上海市一部针对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充分体现上海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实践和特点,聚焦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维护学前儿童与3岁以下婴幼儿、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幼儿园、托育机构等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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